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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和赠予的区别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2年04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82次举报


婚内协议和赠予的区别

在结婚以后,当事人可以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归属,一方也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但是,他们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呢

日常工作中,我们常常发现当事人对此会存在一定的误区

第一,所谓夫妻婚内协议,通常是说夫妻双方之间是可以对婚内所得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的并且约定一般都是用书面的形式进行写下来,双方只要在合同上签字生效。

第二,夫妻之间的赠与一般是说,自己的婚前财产或者是在结婚以后,夫妻一方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赠与另一方所有的情况,特别对于房产的赠与,没有公证或者是没有履行不动产物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赠与人是可以进行撤销的。

第三,婚内财产协议和夫妻间的赠与的区别

首先,他们存在不同的性质。夫妻财产约定的前提必须是夫妻关系,没有婚姻关系就不存在夫妻财产约定的情形;而夫妻赠与和普通赠与其实没有本质的区别。

其次,两者的意思表示不同。婚内协议是必须经双方同意,签订协议的时候不可以有合同无效的情形,或者是可撤销的法定情形的;夫妻婚间的赠与却不需要双方同意,只要一方作出赠与意思表示另一方表示接受就可以了

再者,两者处分的财产对象也有不同。婚内协议中的财产通常多数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间的赠与处分的是原本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还有,两者的财产交付方式也是不同。夫妻财产约定是不需要交付财产签订之日起财产权利的转移在夫妻双方之间就发生效力;夫妻间的赠与则必须交付,特别是对于房产的权利转移,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最后,两者的撤销权不同。婚内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是没有法定撤销权的;而夫妻间的赠与中,是可以进行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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