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二)
第一,抚养费。要注意,即便是对方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好了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但是,签订离婚协议之后,该怎么才能保证对方一定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呢?抚养费该怎么约定呢?
一般是可以让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可以明确约定如果没有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例如按日计算违约金、以及追讨抚养费所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二,抚养费支付。经常会有人决定净身出户,用来抵消孩子的抚养费,结果在离婚以后还是被对方起诉额,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及时离婚的时候约定不给,孩子也有权要求父母支付的。
所以,我们建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某一方以某种方式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双方同意某一方无需再支付子女抚养费。
第三,私自处置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已经约定了财产是归一方所有额,那么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之后,实际掌握财产或者是财产登记在该方名下时,对方偷偷处置财产该怎么办。
我们一般是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擅自处置财产导致另一方无法按本协议约定分割财产的,违约一方应按照财产的实际市场价值赔偿另一方。这样的约定才是有效的。
今天就先讲到这里,一定要明白,写好离婚协议,才能真的没有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