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一)
根据我多年经验,我建议大家既然已经走到离婚的地步了,就一定要多为自己和孩子的未来考虑,努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定要重视离婚协议,不要随便写,离婚协议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稍不注意就会掉入陷阱中,损失惨重。
所以,协议离婚的时候,一定要避开这6大坑。
第一,大额债务。如果离婚的时候,存在大额债务,那就要明确列出并说明债务是由谁负责。并且为了保险起见,还要同时约定:“除本协议预定的债务以外,双方不存在其他共同债务。如果有,则应当由主张存在该笔债务的一方偿还该债务。”
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中要明确各自名下有无债务,有多少债务。
第二,财产分割。如果自己不确定是否已经知道家中所有的财产信息,或者是比较着急离婚的时候,也不能随随便便的在离婚协议中写下,双方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财产已经分割完毕这样的语句。
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的约定所有财产的情况,并且还可以约定,乙方如果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会产生怎样的法律责任。
第三,房产分割。分割房子的时候,不是在协议里约定清楚就可以了,你还需要考虑清楚过户问题,如果是一方给付赔偿,那么这个赔偿款应该如何支付呢,什么时候支付完成呢?
也就是说,要约定清楚双方实际还款的情况,约定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