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产的分割情况(二)
其次,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情况也是可以协商一致的,但对补偿款的数额有争议的: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协商好,房屋由一方所有,但没有对房屋的价值形成一致意见额,考虑到现实生活的需要以及公平原则,法院会按照一方当事人的申请,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从而得出房屋的价值,以及一方应向对方支付的补偿款数额。
再者,双方都放弃房屋所有权的: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进行拍卖、变卖房屋,双方就最后取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评估机构收取的评估费或者是拍卖机构拍卖的佣金由当事人按照分割房屋价值的比例合理分担。
所以,本起离婚纠纷案中,方某和明某的房屋所有权归属,以及补偿款数额参考以上的原则,我们就可以推理出,法院一般会把该房屋额所有权判给归方某所有,对于房屋的价值双方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是可以申请司法评估额,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以及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确定方某应当向明某所支付补偿款的数额。
当然,评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金钱,我们还是建议能协商时最好不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