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抚养费的主张(一)
前两天写了篇文章,不少人都对其中提到的婚内抚养费很感兴趣,今天专门来给大家说说婚内抚养费的问题。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婚内抚养费?在婚内期间,双方的收入一般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你们之间有财产协议,因此共同抚养孩子承担支出也是双方的义务。
但是,在长期分居的前提下,可能会出现这些情况:例如他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出力也不给钱,自认为离婚后才需要支付抚养费,以此要挟你尽快离婚,推脱说自己没有收入,生活困难,那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呢?
我们是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也就是这篇文章里面所说的“婚内抚养费”。只要他满足“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就可以,包括不支付抚养费或者是支付的抚养费无法满足子女的基本生活,甚至是无法满足孩子的成长需要。
但其实支付抚养费并不是履行抚养义务的唯一的方式,为孩子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医疗费、教育费等情况,或者是为家庭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子女创造生活条件:例如偿还家庭房屋贷款、车辆贷款等,都是可以视为已经履行抚养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