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加名到底有没有用(二)
我必须要告诉大家,房产加名是很有必要的,也是有用的,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婚前一方全款买房的,结婚后加了你的名字,那就属于把这个房子的一半赠予给你,也就是说,这套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第二,婚前对方出钱买房,只登记了你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谁出资,也不要问我,我没有出钱,也是我的吗?只要登记了就是你的。
但有一些特殊的情况除外,比如双方最后没有结成婚,或者结婚的时间过于短暂,法官还是要保证出资人的利益的,但一般情况还是要看房产证登记的谁的名字。
第三,夫妻双方婚前共同买房,登记了双方的名字,但是一方出资多一些,另外一方出资少一些,这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房产证没有明确约定份额,那么就都占50%的份额。
第四,父母出资买房也是一样的,如果加了双方的名字,那就是对于双方的赠予。
写婚内财产协议也可以约定房产加名的事情。很多人会问,贷款没有还完,该怎么加名呢?我的回答是,最好先写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并且还记得公证。
今天讲的这些不是在教大家如何空手套白狼,而是告诉大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傻傻的出装修钱,只有加名这个房子才和你有关,除此以外的都白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