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09:00-21:59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武汉离婚律师,丁嫣律师团队,湖北武汉婚姻家庭律师,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武汉遗产继承律师,湖北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1592742398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离婚协议中赠与的内容可以撤销吗?(二)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2年01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4次举报


离婚协议中赠与的内容可以撤销吗?(二)

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的分割情况是存在欺诈、胁迫等不利的情况的时候,这才是可以进行撤销。本起离婚纠纷案中,于某高某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阻却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双方都属于自愿签署,因此不存在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自己的财产赠未成年子女,实际上的主要目的是想进行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以此进行的赠与行为,所以这种行为只是存在于特定的身份关系中,是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的,于是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早就已经履行了,应该可以看成自己的目的已经实现了,这时候赠与行为不可以随便的撤销。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深思熟虑,以及考虑各种利弊之后,主要是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一份重要协议,将此形成了一个整体,各项内容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每一条款的成立特别是对子女赠与的条款,往往是婚姻关系得以解除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对子女赠与的条款不能随意撤销。

父母虽然离婚了,但与孩子的关系永远不会变,把财产赠与给孩子,并非是自己吃亏,而是对孩子的付出和爱。


丁嫣婚姻家事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3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13年
    • 15927423984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1.61%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9次 (优于9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2次 (优于99.2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9211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510篇 (优于99.96%的律师)

    版权所有: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981166 昨日访问量:399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