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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一)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2年01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9次举报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一)

夫妻结婚多年,两人都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但由于妻子入不敷出,要求丈夫履行扶养义务,妻子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下面我们通过一起离婚案例纠纷来进行解释。

王某陈某在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现在已经成年。王某由于长期为家庭操劳以及各方面原因患上了“脊髓空洞症、抑郁症”,除了可报销的医疗费之外,每月仍需支付较高医药费,王某患病后一直没有痊愈。同时陈某也患有疾病脂肪肝,除此之外,陈某还要赡养自己的老母亲。

尽管结婚多年,但由于王某常年患病,加上性格不合双方仍然经常争吵,陈某曾起诉离婚但被法院驳回,后双方分居。由于王某没有工作,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而陈某收入较高,但自双方分居,陈某就再没给过王某任何费用,于是王某起诉陈某要求其履行夫妻扶养义务

陈某认为双方已经分居,自己也患有疾病同时还要赡养其母亲,所以不同意支付王某任何扶养费。

那么王某的诉求会得到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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