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但证件不见了怎么办(一)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当事人问我,我想离婚,但是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还有房产证都被对方拿走了该怎么办呢?
要知道,不管是协议离婚准备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还是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是需要有你们双方的证件材料等,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是起诉离婚,如果没有这些材料,就没有办法顺利成功离掉婚。
所以,有些人为了避免配偶去法院起诉离婚,会故意把对方的所有的证件都藏起来,企图达到对方无法去民政局以及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目的。
今天就来跟大家讲讲,如果是你们遇到这种情况,想要起诉离婚,但没有相关的证件,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是身份证不见了。如果是你们的身份证被藏起来了,就需要先去户籍部门补领临时身份证。
其次,要是结婚证不在手上。如果是结婚证原件被对方藏起来了,就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直接到当初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民政局,去开一份婚姻登记信息证明,这份证明是可以用来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事实。
再者,要是户口本不见了。没有户口本的话是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要求出具户籍证明的。
然后,要是房产证不见了。房子如果是登记在自己或者是夫妻双方名下的,是可以自己拿着自己的或者是双方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打印房产的查册表,用于证明该房产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