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一)
婚姻存续期间内,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话,结婚后的所获得的大部分财产类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即使感觉是自己个人出钱买的车和还的房贷,其实用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自然转化购得的物品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想要实现夫妻之间真正的AA制,就需要有书面的明确的夫妻财产约定。
所谓约定财产的制度,是指夫妻双方用一种书面的方式来约定相互间的财产关系,从而排除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这样就给予夫妻很大的选择空间,如果不想依据法定的财产制度,那么可以夫妻双方就可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自主的约定。
在进行婚内财产约定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约定的条件和形式。由于夫妻之间这样的约定,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订立时夫妻双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能有欺诈、胁迫或者是乘人之危的行为。三是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并且约定的内容也不可以超出夫妻财产的范围。
第二,约定的时间和范围。各国的立法其实对于夫妻财产约定制,或多或少都有涉及,但是部分国家对于约定的时间有限制,比如有的认为结婚之后则不能再订立财产制契约。
而我国对于约定的时间没有限制,依据本条规定,男女双方既可以在结婚之前作出财产制契约,也可以在结婚时、结婚后作出约定。
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或婚后所得财产都是可以进行约定的。夫妻双方还可以对于债务进行约定,比如可以约定婚后的债务,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对于婚内财产的内容,只要不违法,一般是没有太大的限制。
但是有一点要特别注意的是,“我的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这只是一句台词,如果真的把所有的财产都约定为夫妻一方所有,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约定,离婚时并不能使另一方“净身出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