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离婚后需要做的几件事(二)
在如今这个社会单身妈妈带着孩子,还是蛮困难的。你没有办法全身心搞事业,除非有娘家帮衬,而且有些城市的消费水平更高,一个人是很难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等费用的
再说了,支付抚养费是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你没有必要给他减负也无权剥夺孩子接受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万不要轻易放弃抚养权。我知道,作为妈妈来说,大多数都是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十月怀胎不易,自己身上掉下里的一块肉,谁舍得分离呢?但往往出于现实情况考虑,有些妈妈会觉得,自己经济条件没这么好,工作生活不够稳定,不能好好抚育孩子,先给男方带两年,等以后条件好了,再把孩子要回来。
只能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变更抚养权不是你一提法院就会判的,相关的条件我讲了不止一次了。所以,如果不是真的没办法养活孩子,还是不要寄希望于以后起诉变更抚养权,这真的会很难的。
你没有经济收入,要求对方多出点抚养费好了,物质基础本来就不是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唯一标准。
这些都是做婚家律师以来的一些经验之谈,见过太多女性在我面前梨花带雨,
但更希望大家在离婚时也能保持理智的头脑和绝对的行动力,别等之后后悔都来不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