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纠纷(一)
“我谈恋爱的时候给她花了很多钱,现在分手了,我能要求她还给我吗?”对于恋爱期间的小姑娘小伙子来说,问的最多的就是分手之后,能否要求对方返还恋爱期间所花的钱。
首先要很遗憾的跟大家说,有以下几类情况是不能返还的。
第一,双方在恋爱期间的正常的日常花费。比如买个奶茶看个电影,生日还有些特殊节日送个小礼物,这些几百几千的其实都算恋爱期间的正常花销,如果自己真想要回来,可能都不一定算得清到底多少钱吧。
第二,双方在恋爱期间明确表明是赠与性质的。毕竟你都明确说了东西要送给人家,结果分手了再想着要回来,未免有些不太好看。其次对于双方间的转账也是,带有520、1314等特殊意义的数字的这些,都是不支持进行返还的1。所以大家要想留个心眼,转账也凑个整百整千吧。
但还是有些权益我们是可以去争取的。
一是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比如手表、金银、首饰、汽车等,这些超出了日常生活的消费,能不能追回,主要是根据赠与贵重物品的时候的目的来进行界定的。
二是如果赠与对方的贵重物品不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只是想送个礼物讨个欢心的,那和我们上面讲的一样,送都送了,那是很难要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