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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3年后发现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起诉分割吗?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1年11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50次举报


离婚3年发现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起诉分割

一般情况下我们的诉讼时效是,如果离婚年后发现有离婚时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继续诉请分割

明某洪某2018年5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以及双方共同共有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进行了约定,并且离婚协议书最后列明了一个兜底条款:男女双方没有其他任何共同财产。

洪某以为明某确实为了孩子做到了一别两宽、各自安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把价值较高的房产给了自己,只要了少部分的房屋折价补偿款。

可谁知2021年7月洪某在一个朋友那里知道,明某名下其实有一个让他人代持的公司,公司成立的时间刚好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现在公司的生意做得可谓风生水起,一年能赚好几百万。洪某顿时明白了这公司股权所对应的财产性利益可是夫妻共同财产,明某离婚时隐藏了公司股权,怪不得这么好心把房子给自己,还少要了房屋折价补偿款,自己还一度对他心怀感激,原来人家早就偷偷隐藏了财产。

不久,洪某拿出相关证据向明某提出分割公司的股权价值。明某不但不同意分割,还自信满满地说: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我们协议离婚至今已过3年,即使你起诉也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那么真的是这样

当事人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司法保护。一般认为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为债权请求权。

离婚时未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才发现的,应当适用诉讼时效,且从当事人发现的次日起3年内提起诉讼。

起请求离婚财产的分割案中,明某存在隐藏夫妻共同股权的行为,应当从洪某发现之日即2021年7月起算诉讼时效。只要法院审理查明明某确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洪某的诉请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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