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的正确姿势(二)
如果是集中隔离,请其他患者或医护人员帮忙。如果正在集中隔离,需要做代书遗嘱的话,就可以请身边的其他患者或者医护人员帮忙做见证人。有条件录音录像的尽量拍摄整个立遗嘱和见证的过程,以备日后家属对于遗嘱真实性发生争议时用来佐证。
第一,可以录音遗嘱。现在已经很少出现录音遗嘱了,但是在非常时期,各方面条件都有限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做录音遗嘱的。录音遗嘱比代书遗嘱更加简单,只要立遗嘱人自己能用语言清晰地表达遗嘱安排就行,但仍旧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立遗嘱人的录音现场进行见证。有条件的,直接摄像吧,声音和影像都有了,比只录音更好。
整个立遗嘱的过程都需要录制,并且最后立遗嘱人自己要说:立遗嘱人某某某,立遗嘱日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见证人也要分别进行简单的自我介绍,例如:见证人某某某,是某某医院2号病房3号床位的病友;可以在录音中报自己的手机号码,以便日后予以佐证所立遗嘱的真实性。
不过,录音遗嘱比较隐蔽,录在手机里可能不容易被发现,建议完成录音遗嘱后,通过微信或者电话告诉跟此份遗嘱没有利害关系的朋友,以便日后若有不测,可以通知家属录音遗嘱存放的位置。
第二,如果实在找不到见证人,自己又不会书写,该怎么办呢?很遗憾,目前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里面,除了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外,其他形式的遗嘱都需要有至少2位见证人在场。哪怕危急关头立口头遗嘱,也需要有2位见证人。
在这样的“绝境”下,建议您打开手机的摄像功能,进行自拍,对爱人家人们留些嘱咐,对自己的财产做一下安排。虽然这样的录像,不能算作法律意义上的遗嘱,但是也比什么都没留下强。
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采用视频远程见证。有些地方的公证处通过微信对遗嘱进行远程见证公证。但是这种做法,建议大家不要借鉴。
公证处作为具有国家公信力的公证机关,或许可以采用远程见证公证的方式,他们有一套规范的操作流程。但是作为老百姓来说,就缺少这种公信力了,如果贸然采用视频远程见证的方式,虽然避免了见面接触,但不符合我国继承法中对于见证人都必须“在场见证”的规定,这样“隔空见证”所立的遗嘱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