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遗产继承的法律问题
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令人痛心的消息,由于疫病或者其他原因,一些家庭两代人甚至三代人都不幸离世。如果都没写过遗嘱,那他们的遗产要怎么处理更好呢?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的是他们去世的先后顺序,然后才能确定财产继承的顺序。如果有明确的去世先后顺序,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就可以了。在开始继承后,首先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的,没有第一顺位的,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我们所说的子女,是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而我们所说的父母,不仅包括生父母、养父母还有存在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等。
但如果因为一起意外事故而丧生,无法确定去世的先后顺序时,我们一般是这样规定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如果死亡人都有自己的继承人的,看辈分,辈份不同,则推定长辈先死亡;如果是相同的辈份,那么是推定同时死亡的,死亡的人之间不会发生继承。
举个小例子,一家四口爸爸、妈妈和8岁的儿子、3岁女儿都不幸遭遇意外去世的,无法判断去世的先后顺序,目前还有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的情况下,推定爸爸妈妈先于儿子女儿去世。
如果爸爸、妈妈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他们的遗产分别由儿子、女儿和各自的父母也就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然后再推定儿子、女儿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所以这种情况下,一般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法定继承来继承这一家四口的遗产。如果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已经离世,遗产将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