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却还要抢房子?(一)
王某和张某虽然有孩子,但只是恋爱同居关系,没办过结婚证。双方因为感情问题分手以后,王某独自买了一套房子。谁知道张某竟然强占了该房屋,并称他们并没有分手,该套房屋是王某用他每个月给王某转的钱购买的,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律师通过多方取证调查,帮助王某找到购房后双方并没有同居的证据,并设法证明该套房屋没有用张某的钱。最后,王某成功夺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屋。
王某和张某1998年相识恋爱,1999年生下儿子,由于双方感情不够稳定,于是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后来双方关系恶化,终止了恋爱关系,儿子由王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2001年底王某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并办理购房贷款,房屋拿到后王某立即装修入住,儿子和王某的母亲也一直跟随王某居住在该房屋内。
2012年11月,张某突然带着自己的父母霸占了房屋,更换门锁,导致王某和母亲无法入住,并称该套房屋是王某用他每个月给王某转的钱购买的,也是他的房子。为此,双方多次发生肢体冲突并报警。
于是,王某找到律师进行咨询,经过仔细了解案情。得知双方虽育有孩子,但并没有同居,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王某在自己购买的房屋里面居住多年以后,张某才带人强占的房子。
通过进一步询问得知,原来张某每个月转给王某的钱,是给他们儿子的抚养费,王某也没有用该笔钱购买房屋。而且张某后来一直是和别人同居,还有一个女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