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退让初判不离(一)
艾某的婚姻遇到问题,是从怀孕后开始的。在怀孕的时候,一开始老公心疼她,给她倒水,但渐渐在之后,男方越来越不耐烦了。因为怀孕需要人照顾,艾某于是就搬回了娘家,老公慢慢开始以加班为借口减少了去看艾某的次数。在整个育儿过程里,老公从来没有主动学习育儿知识,每天下班回家,除了象征性地抱抱孩子,就是在刷手机。
日子过得越来越没劲,最终,艾某忍无可忍,提出了离婚,并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等艾某找到律师进行咨询时,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处于半年的禁诉期中。
“我的诉求很简单,离婚和要小孩”艾某一见面便开门见山,要求律师半年后为她再次起诉离婚。律师已经感受到了艾某对这段婚姻已经失望透顶,这个婚艾某是离定了。
除了孩子,夫妻长时间分居,加上工作的压力,两个人交流的时间越来越少,也渐行渐远。虽然还有半年才能再次起诉,但目前就需要先做准备。虽然艾某的诉求很简单只要求离婚和儿子的抚养权,但律师还是想帮艾某将利益争取到最大化,也希望能为小孩以后的生活留有保障。
不久,半年禁诉期满,律师代表艾某启动第二次离婚程序,法院组织了诉前调解。
其实双方在第一次离婚诉讼时,艾某在调解时同意将房、车、首饰等财产全留给男方,自己只要求共同存款部分的30万,另外还带着儿子一同生活。尽管艾某的财产分割上已经如此退让,男方却仍旧不同意。
在这次起诉后,艾某主张平分共有房产,要求取得折价款70万,并告诉法官这不是坐地起价,完全是出于抚养儿子的角度出发,要给儿子生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