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09:00-21:59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武汉离婚律师,丁嫣律师团队,湖北武汉婚姻家庭律师,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武汉遗产继承律师,湖北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1592742398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大学毕业吗?(一)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1年09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41次举报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大学毕业(一)

经常会有很多当事人来咨询我们,关于夫妻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否能在协议中约定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抚养费需支付到孩子大学毕业?今天,我们通过一个抚养费纠纷案件来具体看看,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情况法院是怎么处理的。

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具体案情是这样的,原告陈某被告陈甲陈乙的女儿。被告陈甲与陈乙于2015年5月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约定婚生女陈某的抚养权由陈乙抚养,被告陈甲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婚生女年满22周岁即大学毕业时为止

但双方离婚后,因被告已多次拖欠抚养费,原告便提起诉讼,提出两个诉讼请求:第一,请求被告支付原告自2015年5月起至2016年4月止的抚养费;第二,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22周岁之前的抚养费。

法院审理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后,认为:原告陈某陈乙与被告陈甲的婚生女,在陈乙与被告陈甲离婚时,双方就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等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该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均应遵照履行。

原告目前在中学读高二,按常理等到大学本科毕业的年龄约为22周岁,所以原告诉求,要求被告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向原告支付抚养费至原告年满22周岁时止,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该予以支持。因为被告从2015年5月起没有支付抚养费,因此,其支付抚养费的起算时间为2015年5月,暂计至庭审之日,被告需补付的抚养费为14850元(已扣除被告支付的2150元);自2016年10月起,被告应于每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当月抚养费1000元至原告年满22周岁时止。


丁嫣婚姻家事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3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13年
    • 15927423984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1.6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9次 (优于9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2次 (优于99.2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9206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510篇 (优于99.96%的律师)

    版权所有: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983603 昨日访问量:442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