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赠与儿子儿媳120万,却老无所依,该怎么办?
为了儿子儿媳能够家庭和睦,老母亲赠与小夫妻自己的拆迁补偿款120万元,但儿子儿媳离婚后把财产分割完毕,老母亲无人赡养、老无所依,能够请求他们返还这120万元吗?
周某和吴某于2020年7月协议离婚,在此之前双方已经分居一段时间。周某的母亲李某为了两口子家庭和睦,也为了将来他们能够赡养自己,将2020年5月所得的登记在李某名下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中的120万元转给夫妻俩。但就在收到这笔款项两个月后周某和吴某即协议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吴某获得李某赠与款项中的35万元,周某获得赠与款项中的85万元。李某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收入微薄,尚居住在农村,周某因故不和李某共同居住,较少探望,导致老人生活困难,感情缺失。故李某起诉到法院,请求周某和吴某返还其赠与的120万元款项。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请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结合本起赠与协议案,李某在赠与周某和吴某120万元拆迁款时,虽然没有签订赠与合同,但其赠与包含了希望家庭和睦以及周某和吴某以后能赡养自己的目的。而周某和吴某离婚,不仅违背了李某赠与的初衷,在离婚后两人对李某也都没有相应的照顾和探望,没有尽到扶养义务,李某因此生活困难。故法院支持撤销对两人的赠与,请求吴某返还35万,周某返还85万。该判决经过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