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要回老公给情人的钱(一)
最近有这样一个新鲜的案例,说妻子发现老公经常用支付宝给一个女性发红包,前前后后也发出去了好几万,于是妻子经过调查发现这个女人是老公的情人,于是起诉要求这个女的返还这些红包金额。
网络当中还有一个笑话也挺有意思的,说某个老板在外面包养情人,买了一套房子给情人住,每个月还给情人5000块钱,买房子花了50万左右。过了5年之后,老板和这个情人分手了,老板把这个房子一卖得了240万。算下来不仅没让情人得到好处,最后还赚了160万。老板的妻子得知后臭骂了老板一顿,怎么只包养一个情人,这钱赚得比做生意还快。
当然笑话归笑话,现实中涉及婚外情的婚姻都是残酷的,婚外情可谓是婚姻杀手,既摧毁了家庭,也伴随着巨额的经济纠纷,而房产纠纷则是此类纠纷中剪不断、理还乱的焦点。
今天,我给大家说说这当中的几种典型情况。
第一,丈夫出资以情人的名义购房,能要回房产吗?在这种情况下,房产证登记在情人的名下,房子属于情人的物权,而出轨的丈夫是赠与情人金钱,而不是房子。配偶只能起诉要求返还金钱,而不是房子。但如果是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有权要回来。
但这里要进一步明确一下,如果是老公出钱,房子登记在情人名下,只能主张要回老公出的钱,要不会房子。也有可能这个时候情人一方也出钱买了房子,所以只能要回钱,要不回房子。
第二,丈夫将房产过户给情人赠与情人,能要回房子吗?如果房子是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他把房子给了情人,过户给情人,那是他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妻子管不着也要不回来。但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所有,妻子当然可以要求返还房屋。
第三,在遗嘱中给情人留有房子,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大多违反了公共道德和公序良俗,遗嘱中涉及这样的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无效之后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