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红娟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最新:广东地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单位还可以购买工伤保险吗?

发布者:顾红娟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4日|分类:劳动纠纷 |1738人看过


答:可以。


根据2021年4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从业单位”)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为其使用的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办法所指的特定人员主要包括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单位见习人员和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等未与从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从业人员”)。

本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2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