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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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男子帮人借款打欠条被赖账

发布者:赵国辉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债权债务 |211人看过

最近,达州市通川区张家湾社区李×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强制拘留,家人在向执行局交钱的同时,一直唠叨着同样的三个字“想不通”。

帮人借款打欠条三角债惨遭败诉

“欠条是被告亲自打的,原告的钱也是打到被告账户上的,被告应当承担偿还责任”。在法庭上,原告王×没有聘请律师,但摆出欠条和转账凭证这一证据原件,李×及其代理律师顿感压力倍增。

2011年1月,李×的丈夫郑×和张×等四人合伙承包乐自高速一路段工程。考虑到李×是王×的同学,郑×与张×口头商定,由李×出面向王×借款4万元,由张×偿还。四合伙人经商量也口头上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这笔款到账后作为流动资金用于合伙开资。出于谨慎,李×向王×借款时,告知王×这笔借款用于四人合伙,由张×偿还,张×在现场也承诺自己愿意还款。李×向王×出具了欠条,王×依约向李×的账户上打款4万元。还款期满后,王×多次向李×催要,李×也多次向张×催要,但张×矢口否认,无奈之下,王×将李×推上了被告席。

法庭上,李×的证人,同时也是合伙人之一的李某证实,李×借款后将现金转给张×,但是法院认为,证人的证词所具有的证明力小于原告提供的原始书证,被告的证据不予采信。2013年5月,通川区法院依法判决李×偿还借款并承担相应利息。

拒不还款对抗判决遭强执悔恨不已

判决后,李×既不上诉,又没有向法院追诉张×。

“借条是我写的没错,但是当时承诺还款的是张×又不是我,而且钱也是给了张×的,我又没花这笔钱,我就不还钱,看你们法院能把我怎么办。”李×左思右想也想不通,心里悔恨不已,虽表面上答应还钱但经常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判决。无奈之下,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随后,法院对李×所有位于通川区张家湾的一套房屋予以查封并对其个人做了拘留15日的决定。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李×的家人带着满脑的问号东拼西凑终于偿还了王×的4万元借款及利息。

最后,法官敬告各位市民打欠条需谨慎,如果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被告是可以追诉张×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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