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子栋律师归纳整理 | |||
时效 | 法律 | 条款 | 内容 |
一年 | 《民法通则》 | 第136条 |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
《海商法》 | 第257条第1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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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 第26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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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 第26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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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法》 | 第61条第3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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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 《民法通则》 | 第13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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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第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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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 | 第6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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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1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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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2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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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 | 第32条第1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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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 第257条第2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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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 第258条 | 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二)有关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计算,但是此期限自离船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 (三)有关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 |
《海商法》 | 第25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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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 第26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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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 第26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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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 第26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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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 | 第4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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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海商法》 | 第26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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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 | 第4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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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第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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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4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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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 | 《民法通则》 | 第13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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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通意见》 | 第175条第2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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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4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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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期限对照表 | |||||
序号 | 项目 |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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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 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 19条1款 | ||
2 | 申请复议法院不予准许调查收集证据通知书 | 收到通知书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法院书面申请复议 | 19条2款 | ||
3 | 法院答复上述复议申请 | 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 19条2款 | ||
4 | 申请保全证据 | 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 23条1款 | ||
5 | 当事人申请初次鉴定 | 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 25条1款 | ||
6 | 被告提出答辩 | 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民诉法规定15日或30日) | 32条 | ||
7 | 法院送达举证通知书 | 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 | 33条1款 | ||
8 | 举证期限 | 当事人协商确定 | 可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 | 33条2款 | |
由人民法院指定 | 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受理、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 33条3款 | |||
9 |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 | 应在再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 34条3款 | ||
10 | 申请延期举证 | 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 | 36条 | ||
11 | 再次提出延期举证 | 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 | 36条 | ||
12 | 证据交换 |
| 经当事人申请 | 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 37条1款 |
| 法院主动组织 | 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 | 37条2款 | ||
13 | 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 | 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 42条1款 | ||
14 | 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 | 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前时提出 | 42条2款 | ||
15 | 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 | 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 42条2款 | ||
16 |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 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时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