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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为防盗竟在腊肠里加老鼠药!村民偷食后毒发身亡……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

发布者:县义平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302人看过举报


自家晾晒的腊肠屡屡被盗

王老汉决定在腊肠中

掺入老鼠药

结果腊肠又一次被盗

但没想到的是

这次下药却给王老汉

带来了十年的牢狱之灾

……



有网友认为王老汉无罪

但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

王老汉是故意这样做的

还有一些网友脑洞大开

提出各自的应对之策

甚至还提出了别的可能性



案情回顾


每年一到腊月,河北的农村都有晾晒腊肠的习俗。王老汉家也不例外,一天,他灌了3挂腊肠,放在家中院子里进行晾晒,但到了第三天早上,王老汉晾晒的腊肠却不翼而飞。

没办法,王老汉只好又到集市上买来猪肉和大肠重新灌了三挂晾晒,没想到又被偷了个干净。王老汉非常生气,就重新灌了一挂腊肠,并将老鼠药掺到里面,之后,掺了毒药的腊肠果然又被人偷了去。
没过多久,村子里就传来一位村民的死讯,死前曾向其家属说明了毒腊肠的来源,死者家属拨打了报警电话,王老汉很快被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在法院审理中,王老汉认为,他的主观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受侵害,才不得已往腊肠里下毒,因此应认定其为正当防卫。


《刑法》规定,为了本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王老汉还认为,即便其行为已超过必要限度,也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检方认为王老汉下毒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极有可能会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因此王老汉的行为,应评价为以危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规定,以投毒、放火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老汉构成故意杀人罪。
从本案的案情来看,王老汉下毒的主观故意是想对偷腊肠之人实施报复,客观行为上,王老汉明知其下毒的行为会导致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其却仍然下毒,即其对这个结果的发生是持追求和放任态度的。
根据《刑法》需要主客观相一致定罪的原则,因此法院认定王老汉构成故意杀人罪,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处死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本案王老汉有两个很重要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一是王老汉从一开始就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即系坦白,依法可从轻;二是被害人三次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即便腊肠总价值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其多次盗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即代表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且其盗窃过程与本案的发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亦可对王老汉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后,王老汉因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王老汉本是受害人,如果在腊肠失窃时,能够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寻求合法途径的救济,或许结局不至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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