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顺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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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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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故意杀人

发布者:张顺利律师|时间:2019年04月04日|分类:经济犯罪 |36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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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张某因与妻子感情矛盾将妻子杀死,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律师接受委托作为二审的辩护人,通过本律师的会见及阅卷,被告因家庭矛盾而激情犯罪,虽不可原谅但仍有同情的因素,犯案后被告并未逃匿,主动报警配合调查,但一审未认定自首情节,在二审的过程中,辩护人提出符合自首情节的意见获得二审法官支持。

点评

    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虽被接受,但量刑部分未予体现,法官以一审量刑已考虑到这一情节,虽然量刑部分没有改变,但在法律上面还是有意义的,法律适用得到的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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