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熊丹丹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134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陈某入职A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后A公司未与陈某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解满后3个月,陈某在送货时发生事故受伤。后A公司给陈某申请工伤,之后陈某一直在康复期,经鉴定为工伤十级。受伤后一年,公司催促陈某上班,陈某按照要求到公司上班,但是公司不给陈某安排工作也不给陈某支付工资,后陈某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劳动监察大队处理,A公司向陈某发送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此后陈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拖欠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赔偿金,总额共计30余万元。
裁判结果:调解结案,A公司向陈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金等共计19.5万元。
本案过程: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收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工伤等级证据、工资标准证据等,之后起草劳动仲裁申请书,如果仅十级伤残的话赔偿金额是不高的,本案确认为违法解除也存在很大的风险,经过律师努力给陈某争取到了195000元的赔偿,陈某非常满意。
律师观点:本案为工伤赔偿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竟合案件,工伤赔偿的难点在于A公司都是通过现金支付工资,工资收入没有凭证,那么要按照陈某说的12000元/月工资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有很大难度,另本案诉请的金额中有很大部分是未支付工资部分,但是陈某又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在上班,所以拖欠工资部分是很难被支付,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公司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与事实相违背,那么举证责任在公司,实际上公司是无法证明的,故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成立。律师为了陈某利益最大化,经过多次与劳动仲裁部门及A公司沟通,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为陈某争取了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