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2019年10月27日16时许,在XX市XX镇XX村大队南的树林地内,被告人张XX与其妻子张某1因孩子抚养费问题发生争吵,张XX对张某1腹部连捅数刀,后张某1受伤求饶倒地,张XX准备用尖刀划割张某1喉部时,被其儿子张某2抓住刀身制止。案发后被告人拨打120报警。同日,侦查人员在XX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将被告人张XX抓获。经鉴定,张某1的小肠全层破裂并行小肠切除吻合术,属重伤二级;张某2右手指表皮划伤,不构成轻微伤。
2、 本案辩护人经阅卷后认为构成犯罪中止,积极与受害人协商赔偿事宜,取得了受害人谅解,在庭审中积极辩护犯罪中止和自首的减轻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犯罪中止的观点,判处被告人六年,被告人及其家属对该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