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当前位置:首页 > 亲办案例

济宁市任城区XX店、林XX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9年01月11日 | 发布者:万祖军 | 点击:75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林某系某店的雇佣人员,在执行雇佣事务时发生交通事故,一审法院以雇佣关系和城镇户口进行裁判,并且某店的一审代理人系受店主委托,故,某店不服提出了上诉。二审律师代理后,认为委托人虽为自然人,但权利义务归结...

律师观点分析

   林某系某店的雇佣人员,在执行雇佣事务时发生交通事故,一审法院以雇佣关系和城镇户口进行裁判,并且某店的一审代理人系受店主委托,故,某店不服提出了上诉。

    二审律师代理后,认为委托人虽为自然人,但权利义务归结于一人,林某不受某店管理,系雇佣关系,适用城镇标准符合法律规定。二审法院采纳了代理人的观点,驳回了某店的上诉。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万祖军律师 入驻8 近期帮助过:4395 积分:17843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万祖军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万祖军律师电话(15954120531)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595412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