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吟律师团律师
专业刑事、拆迁、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电话13656694889
18868800420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

作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47次举报

一、民事诉讼时效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三、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权利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不得主动援用诉讼时效期间已过的理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法院查明诉讼时效确已过的,应判决(而非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非驳回起诉)。虽已超过诉讼时效,但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可以接受,因为实体权利本身并未消灭,当事人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龙吟律师团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4年
  • 18868800420
  •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91.67%的律师)

  • 用户采纳

    39次 (优于96.5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53次 (优于98.2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47550分 (优于99.9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2056篇 (优于98.63%的律师)

版权所有:龙吟律师团律师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1813068 昨日访问量:1422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