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6.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等等。
第二次诉讼离婚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之后起诉,手续为:
1.原告需写好起诉状,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
3.法院送达传票;
4.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
5.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
第二次诉讼离婚并不是必须请律师。可以请,也可以不请。即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没有诉讼经验或者法律知识的,建议请律师处理。律师的专业更加丰富,可以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14年 (优于91.67%的律师)
39次 (优于96.52%的律师)
53次 (优于98.23%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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