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20734元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人):5763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15333元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人):5115元 (注:2012年公报中没有本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073元为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张世民律师整理编制,转载请注明出处)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住院天数 (注:省内30元/天,省外50元/天)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43073元÷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交通费票据)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734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5763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73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5763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734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5763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333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15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333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15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33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1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333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15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43073元÷12月)×6个月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734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5763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73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576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734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5763元×5年
13、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酌情掌握(陕西省一般为2万元以内)。
附:2013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标准
2012年陕西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陕西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2013年3月1日发布《2012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20734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人):5763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15333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人):5115元
注:2012年公报中没有本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073元为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