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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2013年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发布者:李建锋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人身损害 |1849人看过

河南三门峡2013年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河南2013年最新因工死亡赔偿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至491300元)

职工因工死亡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补助金:

33631元/年÷12个月×6个月=16815.50元(以三门峡市为例)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1年三门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劳动工资情况简析:2011年,三门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3631元。2012年的标准尚未公布,暂参照2011年标准。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4565元/年×20年=491300元(全国统一标准)

国家统计局于2013年2月22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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