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8309690006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合同未履行订金可返还

发布者:刘佳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330人看过举报

案件描述

原告张某与被告姜某协商租房事宜,姜某愿意将自己的营业房承租给张某,张某随即支付了一万元订金,姜某打了收条,但是在张某准备装修营业的时候发现房屋地暖损坏,无法居住,双方即发生矛盾,张某因此不愿承租该营业房,遂要求姜某退还订金,但是姜某认为由于张某需要承租,已经耽误了她租给别人,订金就不退了。

原告与被告无法协商,诉至法院,在法院调解员的帮助下,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被告退还原告订金八千元,当场支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不予退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处的“定金”是双方为了合同的履行做的担保,具有保证金的性质,而本案所涉及的“订金”,是一种预付款,具有债务的性质,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调整,双方既然不能履行合同,应当予以退还。虽然是一字之差,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却是天壤之别。在经济案件中,双方订立合同的时候往往忽视这一点,导致以后的权益无法维护。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原告张某与被告姜某协商租房事宜,姜某愿意将自己的营业房承租给张某,张某随即支付了一万元订金,姜某打了收条,但是在张某准备装修营业的时候发现房屋地暖损坏,无法居住,双方即发生矛盾,张某因此不愿承租该营业房,遂要求姜某退还订金,但是姜某认为由于张某需要承租,已经耽误了她租给别人,订金就不退了。

原告与被告无法协商,诉至法院,在法院调解员的帮助下,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被告退还原告订金八千元,当场支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不予退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处的“定金”是双方为了合同的履行做的担保,具有保证金的性质,而本案所涉及的“订金”,是一种预付款,具有债务的性质,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调整,双方既然不能履行合同,应当予以退还。虽然是一字之差,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却是天壤之别。在经济案件中,双方订立合同的时候往往忽视这一点,导致以后的权益无法维护。 

刘佳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2年
  • 18309690006
  •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91.79%的律师)

  • 用户采纳

    7次 (优于89.2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948分 (优于88.3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0篇 (优于82.42%的律师)

版权所有:刘佳律师IP属地:宁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6415 昨日访问量:3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