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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健康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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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侯健康律师|时间:2018年06月20日|分类:税务 |409人看过
近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18年7月1日施行。
《公告》明确了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起始计算时间、备案申报的有关要求和选择适用现金奖励的计算方法等征管问题。单位为个人申报现金奖励时,应将当期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收入金额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全额计入“收入额”列,将现金奖励的50%填至《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申报表“免税所得”列,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科技人员现金奖励免税部分”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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