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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健康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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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侯健康律师|时间:2018年05月31日|分类:金融证券 |388人看过
中国结算近日发布《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指南(试行)》,明确账户安排、跨境转登记和境外集中存管等相关业务安排。
《业务指南》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H股“全流通”试点批准的境外上市公司,将参加H股“全流通”试点的、原由本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的非境外上市股份跨境转登记至香港,成为可在香港流通的境外上市股份。境内证券公司、境外代理券商参与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须向深圳分公司申请开立H股“全流通”备付金账户及保证金账户。
——转引自律商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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