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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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江西浔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取保候审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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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2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者:阎庆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人身损害 |1782人看过

江西省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提示:适用全省,含吉安市( 吉州区 青原区 吉安县 吉水县 峡江县 新干县 永丰县 泰和县 遂川县 万安县 安福县 永新县 井冈山市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市、 南昌市 景德镇市 萍乡市 新余市 九江市 鹰潭市赣州市 上饶市 宜春市 吉安市 抚州律师

1、城镇住户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1457.82元(17495元/年) 。

2、农民人均年纯收入:6892元。

3、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978.92元(11747元/年) 。

4、农民年生活消费支出:4660 元(388.33/月,12.9元/天)。

5、职工平均工资34055元/年 (94.59元/天,2837.9元/月)

6、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3款“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 平均工资”适用“各种分组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请参照江西省统计 局最终审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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