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部委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营业收入、人员个数和资产总额等要素,对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等15个行业及其他未列明行业分别进行划型。首次在企业划型中增加“微型企业”,细化了小型企业标准,并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标准范围。以普遍的工业型企业标准为例,一般来说从业人员在20人—300人之内并且营业收入在300万元—2000万元之间的划为小型企业,而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划为微型企业,这两类企业都将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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