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后的赠予,没有明确归个人的就是共同的,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个人自己出资购置、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是可以有所差别的,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比如:女方的化妆品、衣物等等、男方的衣物、手表等,这些虽然有些也是价值不菲,但是属于个人物品的还是不参与分配的。
上一篇
关于合同债权质押担保下一篇
147人看过3分钟,带你了解《反家暴法》。
235人看过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的42条指导意见
118人看过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110人看过《离婚协议》必知7要点!
145人看过婚姻家庭领域常见法律问题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