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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消灭股东推出

发布者:石玉宏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192人看过举报



公司消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应当终止经营的情形出现。公司在此种情况下应予解散,清算后公司注销;

(2)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

(3)公司破产。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法律、法规对这方面的规定主要是两种方式:

其一,直接规定停业或关闭。例如,《环境保护法》第39条规定;

其二,规定吊销营业执照。例如,《产品质量法》第37条规定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规定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经限期仍逾期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第192条的规定,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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