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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内保证书

2021-02-18

发布者:石玉宏律师|时间:2021年02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471人看过举报


近年来,包括“婚前公证”、“财产协议”等在内的各种“婚姻保证书”出现在婚姻生活中,其中多数内容为一方如违反双方协议,将受到惩罚;如果离婚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等。然而,“婚内保证书”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君子协定”,当事人想以此在离婚诉讼中争得主动,仅靠保证书是无法办到的,还要有合法的证据配合才能真正实现。

婚内保证书主要是出轨方在出轨之后向配偶保证不出轨,并约定了不遵守的惩罚。婚内保证书如果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现行法律,是合法有效的。若内容涉及到限制人身权利的部分则无效。在实践中,婚内保证书可以作为证明出轨的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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