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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约金与定金

2021-01-19

发布者:石玉宏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 |390人看过举报


(一)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而定金是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

(二)责任承担方式不同。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要按照“定金罚款”来处理。

(三)数额规定不同。我国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对于定金,我国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四)违约金与定金都具有担保债务的履行的作用,但定金比违约金更具有优先保证性。

(五)定金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而违约金既可以是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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