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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买卖有什么法律风险?

发布者:石玉宏律师|时间:2023年12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 |217人看过举报

 

拆迁安置房取得房产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

但是购买拆迁安置房主要面临几个问题:

1、产权风险

拆迁安置房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存在其他共有人的情况。如果签订买卖合同没有共有人的签名,或者没有共有人事后追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会被认定无效。

因此,拆迁安置房如属于共有财产的,应当要求夫妻双方或者其他所有权人共同在合同上签字,并留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政策风险

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是需要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买卖,但在现实中,存在房屋还未建成,甚至尚未开建就签了买卖合同的。此类情况,有可能会导致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或无效。

而且签订了此类合同,由于合同履行期限过长,也会因政策的变化如税费、土地出让金的调整、银行对于放款政策的调整等,导致法律风险过大。

3、办证风险

拆迁安置房的交付及办证时间通常会很长,而且要先办理到拆迁户名下,才能过户到买受人名下。在等待过户的过程中常常会发生房屋因业主的债务被查封等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双方也常常因房款、定金等问题产生纠纷。

4、违约责任

因交易时间漫长,如果出卖人因为房价上涨过快,将房屋房价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或者出卖人因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那么买受人只能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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