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当事人一审的民商事诉讼案件中,律师的具体工作不完全列举如下:
一、接案阶段
1、听取当事人陈述,梳理基本案情
法律类型众多,涉及刑法、民商法、行政法、国际法等,法律关系复杂,仅民商法就分为侵权、合同纠纷、公司相关纠纷、票据纠纷、劳动纠纷、物权纠纷、债权纠纷、执行等。律师据此梳理基本案情成文,以通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因果关系等内容记载案件的过程,并初步了解当事人已有的证据情况,证据有无原件,初步核实证据,以判断案件事实情况。
2、确定诉讼时效
确定当事人的诉求在法律上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并告知当事人如何避免中断诉讼时效。
3、确定管辖法院
该事项包括分析判断当事人的诉求是否属于法院管辖事项,如不属于应当如何救济。确定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有哪些,结合当事人的诉求并通过相关司法判例确定选择哪个法院管辖对委托的当事人更有利。
4、分析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梳理相关法律关系
对当事人发送的电子版证据材料或提供的纸质版证据材料的内容进行逐字逐句研读与分析,以梳理案件的法律关系、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部分、对委托人不利的证据部分,初步确定案件的法律关系及初步的诉讼代理思路。
5、指导当事人收集、提供相关证据
通过与当事人电话沟通或面谈,从案件发生的时间、原因、人物、地点、方式等角度提问,提示当事人其遗漏的证据材料,如收据、电话录音、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公安机关对此出具的材料、第三方鉴定机构或公证处等出具的相关材料等,并指导其收集及收集作为证据的要求。
6、分析案件情况,确定最终诉讼代理思路
根据当事人陈述及收集证据材料确定的案件情况,分析确定法律关系,并确定最终的诉讼代理思路。
7、查找确定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法律法规按效力级别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监察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军事法规。但可作为法院裁判依据的除该类法规外,还包括立法解释、批准条约的决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其他文件、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件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文件、行业规范。律师需检索找寻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锁定请求权基础。
8、查询检索类案的相关司法判例
查询检索与案件相关的已有法院的裁判文书,以确定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根据司法判例对案件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作出初步预判。因我国法院分为4级,分别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已有判例众多,且案件千差万别,故该过程耗时较多。
9、告知当事人诉讼保全法律知识,供其决策是否申请诉讼保全
对当事人讲解诉讼保全的知识,告知其诉讼保全的基本要求、诉讼保全的费用金额及费用承担,分析诉讼保全的利弊,供其决策是否申请诉讼保全。
该阶段结束后,如能达成委托代理关系,则进入代理起诉阶段。
二、起诉阶段
1、制作立案相关的法律文书
律师代理原告,立案阶段需制作的法律文书主要包括民事起诉状、证据目录、证据材料,并准备原被告身份信息及原告对律师的委托代理手续。
2、指导当事人提供合法合规的材料
民事起诉状需以当事人的身份提起,当事人需对民事起诉状签字或盖章,法人作为原告的,还需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律师需将应由当事人配合提供的材料及配合盖章或签字的材料发给当事人,当事人盖章或签字后交给律师。
3、复印、扫描起诉立案的相关材料
法律规定,原告起诉时需按被告人数提供提供全套诉讼材料副本,故除提交给法院一套材料外,还需按被告人数另行准备材料。律师需打印/复印证据材料、将录音证据转化为文字版并将录音刻录至光盘等。
4、到法院立案及提交立案材料
立案材料准备齐全后,律师出发到法院,到法院取号,排队交立案材料,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后返回(或在法院网站完成网上立案,审批通过后快递全套纸质立案材料)。
三、庭前阶段
1、与当事人沟通是否对债务人的信息进行调查
委托人的目的是为了追回款项或获得赔偿等,该目的的实现与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相关,当事人必然咨询是否需对债务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律师需解答并给出建议。
2、告知当事人出庭要点
在案件开庭前,律师需与当事人沟通确认当事人是否参加庭审,如参加,律师需告知当事人庭审流程及注意事项,包括需携带的材料、开庭地点、到达时间、庭审流程、庭审中如何应对法官的提问等注意事项。如不参加,则沟通庭审中原告方需出具的证据原件如何提供与保管问题。
3、制作律师自己的开庭笔录
根据案件情况与证据情况,律师需预判对方的抗辩理由、我方如何答辩、双方的争议焦点、法官可能对我方提出的问题及如何回答、对方可能对我方提出的问题及如何回答、我方需向对方提出的问题、我方是否愿意调解、我方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是什么等。
四、庭审阶段
1、参加案件庭审
律师需按法院传票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案件的开庭审理,如双方达成调解,则在法院签署调解笔录,后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如无法达成调解,则法院开庭审理。
2、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质证
对被告提交法院的证据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明目的等角度进行质证,以期能让法院对对方提交的对委托人不利的证据不予认可。
3、发表庭审辩论意见
从法律法规、法理分析等角度,论证说明我方的主张合法合规,对方的抗辩与事实及法律不符,从而达到法院支持我方主张的目的。
五、庭后阶段
1、根据法院通知再次参加庭审
如案件复杂或法官认为有必要,会通知第二次或第三次开庭,律师需到庭参加。
2、向法院快递补充提交证据材料
在庭审中,如被告方提出新的抗辩或证据,律师主张有证据对此抗辩或证据进行否定,法官会要求律师于庭审结束后限期提交。律师需在法官要求的时间内按证据材料的格式准备后快递或送至法院。
3、向当事人告知庭审情况
当事人如果未参加庭审,案件庭审结束后,律师需将案件庭审情况,包括对方提交的证据、双方争议焦点、法官的倾向性意见、对方是否同意调解、对方提出的调解方案、是否会有第二次庭审等情况告知当事人,同时告知当事人如后期再无庭审,案件预计出判决书的时间。
4、向法院快递提交代理词
庭审结束后,律师需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庭审情况等,分析研究相关判例,制作案件的代理词,并快递或递交至法院,以期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
5、跟进案件审判进展,将判决书及时给当事人
向法院快递代理词后,律师需时刻与案件审判法官保持沟通,了解案件审判情况。同时,在法院出具案件的判决书后及时将判决书给当事人。
6、与当事人沟通案件判决结果与应对方案
律师在收到案件判决书知晓判决结果后,需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就判决结果与当事人沟通讨论,从法律与事实的角度分析该结果是否合法合规,并对当事人是否上诉提出建议,供当事人决策。
以上为民商事案件一审阶段律师在代理当事人诉讼过程中的一般工作情况,具体工作需根据案件复杂情况、管辖法院远近情况、管辖法院的不同材料要求、审判法官的办案要求等有所不同。
民商事诉讼案件的二审程序与一审基本一致,律师的工作因有一审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法律检索、案例研究的基础,工作量一般会相对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