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玉宏律师网

律师业务:自2006年10月起从事民事法律事务,2008至2009年底参与三鹿破产清算。

IP属地:河北

石玉宏律师

  • 服务地区:查看服务地区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5:00-23:59

  • 执业律所:上海兰迪(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1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231159776点击查看

石家XXXX公司与唐山XX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石玉宏|时间:2021年01月05日|18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石家XXXX公司与被告唐山XX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18日作出(2016)冀0283民初2280号民事判决。原告石家XXXX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12日作出(2017)冀02民终1766号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石玉宏律师研究分析案件后与我方当事人沟通后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决被告支付修理费欠款117800元事实和理由:原、被告存在业务往来,原告多次对被告的机车进行维修,且原告的维修工作已经被告验收合格,但被告尚未结清原告维修费用,尚欠1178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唐山XX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石家XXXX公司修理费1178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全站访问量

    957038

  • 昨日访问量

    1350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石玉宏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