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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起诉,委托律师减损失

发布者:李菊芳律师|时间:2019年03月04日|分类:交通事故 |44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8年7月,蔡某驾驶黄某所有的摩托车并搭载黄某及晏某某等两人发生单方事故,导致蔡某死亡,晏某某、黄某受伤,经交警认定,蔡某无证驾驶担任事故主责,黄某承担次责。晏某某出院后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并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承担8万余元,后黄某委托本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经过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黄某赔偿晏某某损失35000元,分两期支付。

     本案在起诉前,晏某某就已委托律师多次与黄某协商赔偿事宜,因晏某某主张金额过高且一点不让步,因此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协议,黄某委托本律师后,本律师随即向交警队调取了本案的卷宗材料,经过仔细查阅,发现晏某某在本案中也具有重大过错,并在法庭中提出,最终促成了双方的调解,黄某仅承担晏某某不到一半的损失,最大限度维护了黄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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