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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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专职律师执业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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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50年、70年房屋产权有何区别

作者:刘卫华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47次举报

一、什么是房屋产权?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受到我国《物权法》的保护,其年限是永久的,而因为根据我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所以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一项使用权,根据土地规划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二、40年、50年、70年产权的区别

  首先是土地规划用途不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平常的住宅建设用地最高是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以及综合用地,最高为50年,而商业、旅游和娱乐用地,最高只有40年。所以40年、50年和70年这三种不同产权的房子,用途是不一样的;

  第二,产权为70年的房子,也就是住宅,可以落户口,而产权为40年或者50年的房子,虽然很多也能够满足居住的要求,但是其土地的使用性质,决定了房屋本身仍然是非住宅性质,所以一般来说不能落户口,子女也就不能划分到相应的学区,就近入学;

  同时,生活费用也不一样,70年产权的住宅,在水电费上是按照民用标准收取,价格相对较低,而非住宅性质的、40年或50年产权的房子,则是按照商用标准来收取,价格要贵很多,并且一般不通燃气;

  另外,贷款条件也不同,购买非住宅性质的、40年或50年产权的房子,一般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办理商业贷款,也只能得到总房款的五成或六成按揭。


刘卫华律师,江西方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有丰富的律政商经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拥有逾十年法律事务管理经验,积累了丰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南昌
  • 执业单位:江西方正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60120********2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工伤赔偿、房产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