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丢失的快递,按照是否保价进行区分赔偿,对于保价的快件,应当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于未保价的快件,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公国民法典》
第832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47条第二款,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快递暂行条例》
第27条第一款,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