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很多老百姓遇到房屋征收时,最担心的就是补偿不合理、吃亏受损。本案是最高法公布的经典拆迁维权案例,极具参考价值。2011年,当地县级人民该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文件,对当地两个片区房屋实施征收,并出台了对应的补偿方案。该方案的补偿规则存在明显漏洞,严重损害被征收人权益。
方案规定,选择货币补偿的,仅按安置房优惠价补偿,而非市场价;选择产权调换的,超出原房屋面积的部分,10平内按优惠价、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简单来说,政府给百姓的补偿是低价,百姓补差价购房却要高价,整体补偿标准远低于真实市场价格。当事人当事人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认为该方案显失公平,遂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权自身合法权益。
二、裁判结果
当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明确,房屋征收的核心是公平补偿。根据相关条例,拆迁补偿价格不得低于征收公告之日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要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下降。本案中政府以低价优惠价核算补偿,标准远低于法定市场价,补偿规则本末倒置、显失公平,违反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该人民政府本次房屋征收决定,全程无当事人上诉,判决生效。
三、律师观点
本案明确了房屋征收的核心法律准则,对普通拆迁维权至关重要。首先,公平补偿原则贯穿拆迁全程,任何征收方案都不能突破市场价底线,政府无权自行制定低价补偿标准。其次,判断补偿是否合理的唯一标准,是就近新建商品房市场价,核心原则是保障居住条件不降低。
最后提醒大家:遇到拆迁,若补偿明显低于周边房价、存在“低补高购”的不公平条款,无需妥协。此类不合理征收方案涉嫌违法,可通过行政诉讼维权,法院会坚决维护普通民众的合法权益,杜绝低价征收、损害百姓利益的行为。
秦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