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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帮助原告追回全部借款本金约12万元以及逾期利息

发布者:胥瑾楠律师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96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脱敏处理)

原告李XX与被告李XX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原告主张被告于2014年8月向其借款200,000元,并约定了利息支付方式。原告称被告仅支付部分利息,尚欠本金及剩余利息未还。被告则辩称只收到120,000元,且已还30,000元本金,目前无力偿还剩余款项。

仲裁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120,000元的借款合同关系。对于原告主张的另外80,000元借款,因缺乏证据且被告不予认可,法院不予支持。被告已还的30,000元按照法律规定应先抵充利息。最终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本金120,000元及相应利息,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办案过程

  1. 立案受理:法院于2024年2月1日立案受理此案。

  2. 庭审过程:案件经过两次庭审,第一次庭审中原告代理人到庭,被告未到庭;第二次庭审中双方均到庭。

  3. 证据审查:法院审查了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协议》、转账凭证及庭审笔录等证据。

  4. 法律适用: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计算方式进行了明确。

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其处理过程体现了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的几个关键点:

  • 证据的重要性:原告对于额外80,000元借款的主张因缺乏证据未被法院支持,显示了在借贷关系中书面证据的重要性。

  • 利息的法律适用:法院对利息的计算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和限制。

  • 当事人的诚信原则:被告对借款金额的争议以及还款情况的陈述,法院均进行了细致的审查,体现了对当事人诚信原则的重视。

整体来看,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既注重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严格审查证据,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也提醒公众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案件描述(脱敏处理)

原告李XX与被告李XX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原告主张被告于2014年8月向其借款200,000元,并约定了利息支付方式。原告称被告仅支付部分利息,尚欠本金及剩余利息未还。被告则辩称只收到120,000元,且已还30,000元本金,目前无力偿还剩余款项。

仲裁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120,000元的借款合同关系。对于原告主张的另外80,000元借款,因缺乏证据且被告不予认可,法院不予支持。被告已还的30,000元按照法律规定应先抵充利息。最终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本金120,000元及相应利息,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办案过程

  1. 立案受理:法院于2024年2月1日立案受理此案。

  2. 庭审过程:案件经过两次庭审,第一次庭审中原告代理人到庭,被告未到庭;第二次庭审中双方均到庭。

  3. 证据审查:法院审查了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协议》、转账凭证及庭审笔录等证据。

  4. 法律适用: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计算方式进行了明确。

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其处理过程体现了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的几个关键点:

  • 证据的重要性:原告对于额外80,000元借款的主张因缺乏证据未被法院支持,显示了在借贷关系中书面证据的重要性。

  • 利息的法律适用:法院对利息的计算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和限制。

  • 当事人的诚信原则:被告对借款金额的争议以及还款情况的陈述,法院均进行了细致的审查,体现了对当事人诚信原则的重视。

整体来看,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既注重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严格审查证据,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也提醒公众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胥瑾楠律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婚姻家庭与继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绵阳
  • 执业单位:四川法邦(绵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0720********73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