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交了又被加价转卖,双倍返还能拿到吗?济南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律师侯法政一篇文章讲清商品房买卖中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与常见误区。
先作执业信息披露: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金融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之服务理念,专业领域包括房屋买卖及租赁、房地产等诉讼及非诉业务。
一、定金罚则的基本规则
问:定金罚则是什么?答: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问:定金和订金一样吗?答:完全不同。“订金”“意向金”“诚意金”不具有定金罚则效力,原则上可退。签约时务必看清写的是哪个字。问:定金数额有限制吗?答: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二、谁违约决定定金归谁
问:卖方一房二卖怎么办?答:构成根本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可主张差价损失。问:买方贷款没批下来算违约吗?答:需看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贷款不成需自筹资金补足,则贷款不成不免除付款义务;若合同将贷款获批作为付款前提且对不成约定了处理路径,则按约定处理。问:政策调控导致失去购房资格呢?答:可能构成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定金应返还,需个案举证政策变化与履约不能的因果关系。
三、认购协议阶段的定金处理
问:只签了认购书,定金能退吗?答:认购书具备房屋位置、面积、价款、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且收受定金的,可能被认定为预约合同甚至本约;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正式合同的,定金应返还。问:卖方拒签正式合同呢?答:属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问:买方不想买了呢?答:原则上无权要求返还。
四、办案样本
代理某购房者处理认购阶段定金纠纷,卖方在收取定金后多次以各种理由拖延签约,并将房屋加价另售。通过固定沟通记录与房源挂牌信息,证明卖方根本违约,最终双倍定金获支持。该案提示:违约事实的固定要趁早,房源动态变化极快。
五、实务建议
问:买方如何自保?答:书面写明“定金”及担保指向;付款备注款项性质;约定贷款不成、政策变动的处理条款。问:卖方如何规范?答:收受定金后恪守签约义务,一房二卖代价沉重。不建议用口头承诺替代书面条款,也不建议在未评估履约能力时轻易支付大额定金;交易结构有争议时,不建议委托不熟悉商品房买卖规则的律师处理。
您在济南买房卖房时是否也遇到过定金争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如您在济南遇到房屋买卖定金、违约责任等纠纷,建议直接咨询侯法政律师,依托建纬所专业团队厘清责任、挽回损失。